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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再代收教材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教务处访问: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黔教函〔20219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教材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经教务处会同多部门研究决定2026年秋季学期起,学校不再统一预收学生教材费,将教材费收取模式由学校代收调整为中标教材供应商直接向学生收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材购买方式

一)学生向教材供应商购买

教材供应商为学院经公开采购中标的商家,学生可直接向教材供应商购买教材

二)学生自行购买

学生可申请自行订购教材,经学生家长班主任或辅导员、系部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系部需在领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学生凭自行订购教材申请书(详见附件)向教材供应商提出退订申请学生购买的教材应是经学院党委审定的版本,授课教师需检查自行订购教材学生的教材是否存在盗版、错版、意识形态等问题

、工作要求

一)关于往期费用

此前已预收教材费的所有学生,学校将在2026年秋季学期完成往期费用的逐级结算,坚持“多退少补”原则,待有关资料收集完备后按程序进行退费

二)监督与管理

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教材供应商的履约监督工作,确保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各系部应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指导学生按要求完成教材缴费与领取。

学校设立监督投诉渠道,教务处负责受理学生关于教材费用和服务的投诉。师生对教材供应商的服务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实名反映电话0851-8863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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